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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自2004年全面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三老”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为企业深化改革和发挥主渠道作用创造了条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机制初步确立,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合理调整企业布局和结构,粮食产业化经营取得重要进展;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得到较好落实,有效地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地方粮食储备得到充实,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
4.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
根据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价格导向作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国家决定今年在主产区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继续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这也是我国首次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
5月1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制定《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规定,白麦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0.72元,红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0.69元,以2006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
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的地区为小麦主产区的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2006年6月1日至9月30日,当小麦市场价格低于上述最低收购价格水平时,由中储粮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和有关省地方储备粮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和质量标准,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小麦。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的委托收储库点由中储粮总公司对外公布。
据统计,今年我国六省托市收购小麦总量达到4121.8万吨,基本都是由中储粮依靠国家托市资金来完成收购的。由于国家的托市收购政策稳定了产区农民种粮积极性,保证了种粮农民收益,今年冬麦播种情况良好,有益于国内粮食市场价格的相对平稳,有效确保了国家的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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